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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装 精装修房未达合同标准 怎样维权?
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反精装修标准赔偿条款的,业主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。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条款,业主发现精装修房存在质量问题时,也有权要求装修方承担房屋修复责任。此外,业主还有权要求赔偿因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财产损失,以及在修复期间的合理损失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签订精装修房购房合同时应明确装修标准、违约责任等事项。
根据《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,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,应予支持。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,在保修期内,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;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,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。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。
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,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,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,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,应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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